险种全称:生命安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| |
上市时间: | 险种类型:个人人身 |
销售地区:全国 | 投保年龄:-周岁 |
销售渠道: | 保险期限: |
险种类别: | 是否可单独投保: |
险种标签:重大疾病保险 | 是否可转换: |
险种简介
保险费率
条款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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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特色: 全面健康保障产品,提供45种重疾赔付,疾病意外住院皆可赔付,还可月月领取重疾关爱金。
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,或达到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,被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、特定疾病或进行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手术、特定手术,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,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:
一、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、伤残或疾病的;
二、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三、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,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四、被保险人故意自伤;
五、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7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8;
六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,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,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;
七、战争、军事冲突、暴乱或武装叛乱;
八、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;
九、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12或患艾滋病13,符合本条款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项“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(HIV)感染”和第三十三项“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(HIV)感染”除外;
十、遗传性疾病,先天性畸形、变形或染色体异常。
十一、被保险人因患精神病、先天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而进行治疗者;
十二、被保险人进行牙齿修复或整形、屈光矫正、美容或整容手术;
十三、被保险人进行义眼、助听器、义肢或其它附属品之装配;
十四、被保险人未遵医嘱,私自服用、涂用、注射处方药物;
十五、被保险人接受不孕不育、人工受孕或计划生育治疗,或因怀孕、流产或分娩所致被;
十六、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患的,但未如实书面告知的疾病和症状;
十七、被保险人的一般性体格检查、健康检查 、疗养、康复、以及以捐献身体器官为目的的医疗行为;
十八、保险人从事潜水、跳伞、攀岩运动、探险活动、武术比赛、摔跤比赛、特技表演、赛马、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所致;
十九、被保险人醉酒或因精神错乱、失常所致;
二十、被保险人因接受内、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或因药物过敏所致;
发生上述第一、二项情形的,本合同终止,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,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。
发生上述其他情形的,本合同终止,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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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张静云
会员:金钻会员
地区:北京朝阳区
展业证号:M20200200436...
资格证号: ...